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第七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,有对造成环境
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、控告的权利。
直接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,有权要求减轻、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。
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:不动产的相邻各方,应当按照有利生产,方便生活,团结互助,公平合理的精神,正确处理截水,排水,通风,采光等(噪声)等相邻关系.给相对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,应当停止侵害,排除妨碍,赔偿损失.但是只能以行为正在侵害中方可实施您的权利(在此案中您享有的是相邻权),如果侵权行为已经完结,则您不可以再要求赔偿.但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停止侵害.
他的行为涉嫌违法-《环境保护法》
国家规定:在法定假日、星期六、星期天,以及每天晚上8点到次日早晨6点禁止装修。城管不管这类问题,这是环保局的管辖范围
发布您的装修疑惑,专家为您解答
免责声明: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,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。ronny@guojj.com,400-086-2599。